子课题管理服务办法


《网络时代基于大数据思维的学生心理健康研究》

子课题管理服务办法

 

为保证课题研究科学、有序地进行,确保研究成果的质量,促进科研与实践的有益结合,使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实践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总课题组由组长、核心专家组、秘书长以及部分子课题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二条 总课题组将分批设立子课题。子课题单位主要包括“区域指导中心”和“科研基地学校”。

    第三条 小学、幼儿园可以采取申报子课题的方式参与课题研究。子课题的申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竞争中择优立项。

    二、总课题组主要职责

    第四条 总课题组主要职责

    1.制订科研课题及课题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操作指南;

    2.制订本管理服务手册;

    3.接受子课题申报,并组织论证,根据论证意见确定是否立项;

    4.指导和监督各子课题承担单位工作进展,交流研究信息,组织有关学术活动;

    5. 及时推荐有效的科研资源,开展组织各类教师培训、家长学习会和交流活动;

    6.组织对各子课题单位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

    三、申报条件

    第五条 子课题承担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能认真领悟贯彻党和国家立德树人的教育政策、教育方针,有正确科学的办学思想,教学思想、教育理念,符合教育科研发展方向。

    2.有相对稳定的科研队伍,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有较强的参与科研的积极性。

    3.能接受总课题组对子课题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并与总课题组配合开展课题的各项工作。

4. 该课题为公益课题项目,课题组不对外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与子课题研究工作自筹经费。

四、申报

    第六条 申报程序

逐项填写《子课题申报书》,文本以电子邮件发至课题组。申报书可复印,或向总课题组索要电子表单。

    第七条 申报程序

课题组每月组织一次对申报材料的论证,电话通知申报单位论证结果,并返还经签批的申报材料供申报单位存档。符合条件者批准成为正式子课题承担单位,并选择适当方式公示。

    五、管理与服务

    第八条 子课题管理条例

    1.子课题单位有积极配合总课题组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的义务。

    2.子课题单位有维护课题组所授资质的义务,不得将其转授下级单位。

    3.子课题单位须设专人负责与总课题组联系。

    第九条 总课题组提供的基本服务

    1.由课题组为子课题单位颁发子课题核准通知书、课题参与人员证书、申报材料批复文件。

2.根据子课题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拥有的相关资源,协助并指导子课题单位将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开展《网络时代基于大数据思维的学生心理健康研究》相关课题研究。

3.课题组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家对子课题单位教师所提交的论文或教学课件进行评选,评选出优秀论文或课件颁发获奖证书,同时推荐参加课题组优秀成果评选。

4.通过网络等形式,搭设各子课题单位交流平台,提供家园/校合育相关动态信息,同时在深圳市国育未来教育科学研究院及深圳市三元人格研究会网站及自媒体平台设专栏展示子课题单位科研成果。    

5.组织召开课题学术交流会和专题培训会议,对子课题单位给予理论指导,组织子课题单位与课题组专家交流研讨,帮助子课题单位提高科研和教学水平。

    6.每年组织课题年会,进行总结、评优、成果交流,并进行相关报道和成果推广,优秀科研成果结集出版,并择优向国家级媒体推荐或安排记者实地专访。

    7.协助幼儿园/学校召开现场交流会,分享先进经验与研究成果,发挥示范作用。

   、终止与中止

    第十条 终止

子课题研究工作结束期满,由总课题组对各单位的研究成果组织评估,凡达到预期目标者,由总课题组颁发荣誉证书及结题证书,子课题研究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 中止

如子课题单位长时间未能按计划开展研究活动或不能为研究开展提供条件和经费保障,总课题组有权宣布中止子课题研究,并给予书面通知;子课题单位也有权自行中止研究,并书面上报总课题组。

    第十二条 备注

各级子课题单位应自觉维护总课题组的声誉,如有损害行为,总课题组将撤消其子课题研究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网络时代基于大数据思维的学生心理健康研究课题组

                      2020年12  



  子课题管理服务办法(图1)